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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评选2020年奉贤区十佳“开创型村(居)干部”

来源:      2020/12/3 16:14:28      点击:

为了认真贯彻上海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奉贤区一直以来秉持“终身教育”理念,将社区教育作为提高本区村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效抓手。其中村(居)干部们作为社区教育基层工作者,始终坚定初心、怀揣热情、牢记使命,在基层社区土地上开拓创新,发光发热区域终身学习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为进一步总结经验,树立典范,决定开展2020年奉贤区十佳“开创型村(居)干部”表彰活动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各村(居)委会干部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热爱社区工作,思想积极进取。能够热情、主动协助社区教育机构开展各类教育教学、宣传推广等活动,并对社区教育工作积极建言献策

(二)秉持终身学习理念,重视自身素质提高。把学习当作一种追求,并把学习、工作、创业、创新有机结合起来,形成工作学习化,学习工作化。

(三学以致用,业绩突出。能够发挥自身优势,挖掘地区特色创新社会实践,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表现突出成为村(居)干部学习典型。

(四)群众认可度高,社会影响面广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等各项活动,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。

三、评选方法和要求

(一)填写申报表,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经该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,于2020年125日前报送奉贤区社区学院(电话:021-57411963),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社教中心邮箱fxsqjy@163.com。逾期不报视作放弃。每一个社区学校可推荐1-2名,并提供一张生活照。

(二)奉贤区社区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报奉贤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,择优确定十佳“开创型村(居)干部 ”名单。

附:2020年奉贤区十佳“开创型村(居)干部”申报表 

奉贤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2020年11月26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2020年奉贤区十佳“开创型村(居)干部”申报表 

  

 

  

 

出生年月

 

照片

参加工作

  

 

学历

 

政治面貌

 

所在单位

及 职 务

 

联系方式

 

主要事迹和成效(不少于1000字)

可附页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申请人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签名:         

年  月  日

所在单位(社区学校)意见

 

 

(盖章)   年  月  日

 

奉贤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意见

 

 

(盖章)   年  月  日

 

注:事迹材料标题字为黑体二号字,正文部分为宋体4号字。A4纸打印,一式二份